一個人,面對生活上不同細節,都會有不同的「把握力」,在眾多生活細節中,駕車也可算是我比較能把握的事情。每次當我上車,觸到軑盤的時候,我會很有自信。
除了兩年前 Total loss 之外,其實我是極少把車撞花( 8 年來,只有一次!)… 不過,昨天是第 2 次。要怪,就是停車傷那他媽的窄角 + 斜度 + 精神不夠。
撞花不算大問題,但 8 年來的第 2 次,卻是在一大班團契朋友面前發生,感覺 - 很樣衰!!! *_*
但我今次最想說的,是這消息流傳的速度… 然後我把車泊在HKU,再回教堂之後的頭30秒,已被超過 5 個人慰問,相信,傳聞在半分鐘之內,已極速散播王整個教堂…按這速度計,不消 15 分鐘,消息應已傳遍整個中西區。今晚我再提提,全香港就會有三分一人知道的了!!
好一個「好事不出門,醜事傳千里」的最佳例子…
朋友們,其實我也做過不少好事呢 !
4 comments:
馬高,算罷啦!人就是這樣的!
不過,其實你都是一個好人,一個男子漢,大丈夫,你做過的好事,我也會記得的。iris
Iris,
嘩! 咁過獎...thanks!
咁多年才試一次, 你都算叻架喇~ 哈哈
藍嬰,
你的「黃蜂尾後pet」 還痛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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