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23, 2011

HK$1,000

平時在公共交通工具,最討厭人家高談閣論,無論是傾電話還是與在旁朋友交談,兩者都很「擾民」(尤其我喜歡車上睡一會)。

其次,車上令人感討厭的事,就是「Long 真不明這樣作的人,有沒有家教? 你踏過人家還用坐的嗎?


不過直到最近,我才知原來此舉是要罰款!

都好,咁無教養既行為,被罰是應該的。


2 comments:

多多 said...

起咩交通工具影o架?未見過o既?

藍嬰 said...

這世界確是公義,告示在城巴影既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