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因膝蓋痛,暫停跑步一段日子,今晚再跑,感覺良好。對上一次寫"阿甘(一)"時,我的體能,只能應付從海濱跑到汀蘭居再折返。但在「每天跑多一點」的情況下,我現在已能處理由海濱到汀九橋再折返的距離,來回一次大較需時一小時,若以5分鐘1公里的速度來衡量,即大約12公里。但若加上體力下降的因素時,我想大約有10公里吧!
每天練跑10公里,實在是非常的理想,我現在已將目標鎖定為明年3月4日的渣打半馬比賽。最理想當然是能在2小時之內跑畢全程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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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實在,對於跑步,談不上怎樣熱愛,至於仍能維持至今,很大程度是被做運動過後那種「開懷」所吸引。甚至,對於能達至這種「境界」,我發現自己竟有點「迷信」的意味! 那就是,我需要於生活中,維持著一定的運動量,好讓心情達愉快之效。
對心情欠佳、情緒低落等情感從來不陌生。現在既然找到了運動這「良方」,實在需要勤加服用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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