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不久,都聽到消委會的報告,說那一間店舖以不良手法,騙取客人錢財等云云.
最近一則,是關於眼鏡店的,手法是在街上,「搶」了路人的眼鏡,引你入店,然後硬銷,不買則落閘放狗。.
看了這報導,我感似曾相識,因為這樣胡鬧的事,中學時代我曾試過,還要是兩次! 一次在深水步、另一次,在荃灣廣場。
當然,在那兩次經歷裡,店員見我如此清貧,最後放我一馬。
雖然如此,但他們那無良的咀臉,那硬銷的神情,我從沒有忘記過。
生意從來都是一門藝術,手法有高明、也有低劣。看看那賣成萬元個袋仔的LV專門店,日日都可以排長龍...箇中定有它的道理。
真的曾懷疑那些「辦黑店」的人,究竟有沒有腦? 沒腦就不要學人做生意。
如果下次再搶我眼鏡的話,我定必以sidekick 回應,踢爆佢鼻樑!
1 comment:
那些「辦黑店」的人真Stupid,如果下次有人再搶你眼鏡的話,我sidekick 必定幫你"踢"佢一脚 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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