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我部 HTC 已「病入膏肓」,平日在街上,見到有趣、特別情景時,已不能像從前般,立即拍下…
2 年前,我部 HTC 還是「走在時代尖端」的型號,如今,已收變成古董,或者,這就是科技一日千里的後遺。
最近,因在外面的時間多,有時需要查 / 覆電郵,惟部 HTC 太慢,只有放棄… 當我正思量下一部手機的時候,iphone 4 的畫面不斷在腦海閃爍著。*_*
仿佛每個男人,好歹也要有擁有一部iphone,才像樣。
能把產品的功能性,提升至與形象、地位掛勾,這就是 Apple 的吸引力。

3 comments:
想買就買嘞,辛苦搵嚟志在「使」,十卜!!!
我仲停留在"係人都用的品牌,我就無興趣"這諗法,可能要拿去改造! =.=
菁,
唔使改造,只係你有型者...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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